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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章 王子纯诚心相邀
得知唐参政猝亡,神宗帝很是伤心,先对唐府家人一番安慰,再就厚葬了唐介。风波平息之后,神宗又将陈甚之离走后的条例司全权交给了荆公。为加强条例司力量,熙宁二年十一月二日,将任枢密副使不久的韩绛调任同制置三司条例司。
韩绛与荆公本为同科进士,且二人关系一向要好,这次见韩绛到来,荆公更是信心满满,立即召集会议,围绕“富国强兵”变法的总体目标,将吕惠卿、苏辙等人拟就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等八项变革方案拿出一一讨论,再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,决定先从均输、青苗、农田水利三大方面进行变革。
百端待举的宋廷,为何单从此三项入手,这是面对大宋官场的实际情状考量所作出的决定。因为农田水利与文化教育的变革,即使力度偏大,也不会损害那些反对变法的官员的切身利益,实施起来阻力相对较小;再者,那些反对变法的老臣大多是仁宗朝“庆历新政”中积极拥护文化教育变法的倡导者与支持者,此次从此处入手,照常理,应该会得他们的支持而不会有阻力;青苗法虽不在“庆历变法”之列,但考虑到朝廷面临“两积三冗”、财赋入不敷出的困境,为达到政府增收及抑制民间高利贷、保护和赈举民户的目的,不得不在此非常时期以果决的手段实行此法。
方案敲定后,拟了奏章,呈报圣上。不久,神宗御批下来,完全同意条例司的实施意见。条例司大小官员更是高兴,分头去做下文、传达、宣传等事务。
荆公见大家办事雷厉风行,心中虽乐,但仍不敢掉以轻心。多年的经验告诉他,地方远离朝廷,正所谓“山高皇帝远”,朝廷政策再好,只要稍有疏忽,那些执行政策的官员,有的出于能力,有的出于私心,有的出于理解不同,甚至还有其它种种原因,在施行过程中,难免不出现或左或右或拖拉或应付或掺杂某些个人的目的等等,使原本很好的政策收不到很好的效果,甚至适得其反,不仅不能为国为民增利,反而易变成害民,造成民怨,最后将怨恨归咎于朝廷,损害朝廷之声誉。
新法实施之初,为确保地方官员严格按照朝廷的政策、方法、步骤施行,荆公建议挑选一批精干官员下去巡察监督,以防在实施过程中变样走形,毁坏了朝廷的初衷,
神宗帝更是清楚,历朝历代的变法,所以大多以失败告终,关键在于变法搅动了那些墨守成规者的观念,触犯了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,而遭到他们的竭力反对,甚而将刚刚兴起的变法扼死在初生的摇篮之中。这不仅是变法的难点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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